近年來,燃氣事故屢見不鮮,絕大部分的燃氣事故都發(fā)生在燃氣的使用端,如居民家庭、火鍋或小吃餐飲店,甚至機關單位食堂,這些事故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人員傷亡和財產(chǎn)損失,使得燃氣安全成為社會高度關注的話題。
燃氣安全
相關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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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9月1日實施的新《安全生產(chǎn)法》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(guī)定,餐飲等行業(yè)的生產(chǎn)經(jīng)營單位使用燃氣的,應當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,并保障其正常使用。這也是目前唯一明確必須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場所的法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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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6月10日,國務院辦公廳印發(fā)《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實施方案(2022—2025年)》,明確要求全面摸清城市燃氣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底數(shù),加快開展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,徹底消除安全隱患,提出2022年抓緊啟動實施一批老化更新改造項目;2025年底前,基本完成城市燃氣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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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7月4日下午,國務院安委辦在京召開全國燃氣安全防范專題視頻會議,根據(jù)國務院安委會部署要求,國務院安委辦、應急管理部、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部、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決定從即日起至10月底開展燃氣安全“百日行動”。
近日,人民日報也發(fā)布了題為《多措并舉確保燃氣安全》的文章,從多個方面闡述了燃氣安全現(xiàn)狀及解決方案,其中提到:“要有序推動全面安裝燃氣報警器,充分發(fā)揮燃氣報警器的安全預警作用。”

據(jù)了解,燃氣報警器的國家標準目前有3種,對工商業(yè)用和家用燃氣報警器提出了不同的要求,但目前不少餐飲單位選用的燃氣報警器與使用場景不符,無法有效實現(xiàn)預警功能。
——摘自人民日報原文